標題: 領隊人員職務工作分析報告
作者:陳季旻、A97310009、社心二甲
1.工作內容
領隊被旅行社派遣執行職務時,是代表公司為出國觀光團體旅客服務,除了代表旅行社履行與旅客所簽訂之旅遊文件中各項約定事項外,並須注意旅客安全、適切處理意外事件、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
2.從事職務需要的知識
旅行業領隊雖然是旅行社內職員之一種,但是擔任這種工作須經過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並經交通部觀光局發給執業證者,使得充任。
3.技能職能
‧豐富的旅遊專業知識、良好的外語表達能力。
‧服務時扮演各種不同的角色。
‧強健的體魄、端莊的儀容與穿著。
‧良好的操守、誠懇的態度。
‧吸收新知、掌握局勢、隨機應變。
4.證照
需具備領隊人員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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